招標編號:
招標編碼:CBL_20151021_18381388
開標時間:
所屬行業:市政房地產建筑,其它
標訊類別: 國內招標
資金來源: 國內政府資金
所屬地區:廣東
招標代理:廣東采聯采購招標有限公司
招標人:廣州交投城市道路建設有限公司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東南西環橋梁防撞墻涂裝整飾工程(以下稱“本項目”)已由《廣州市財政局關于下達廣州交投集團2015年第二批城市維護專項資金計劃的通知》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廣州交投城市道路建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招標人”或“發包人”),建設資金來自財政撥款,項目出資比例為100%,招標人為廣州交投城市道路建設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以下簡稱投標人)參與投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本項目位于廣州市環城高速。
2.2項目規模與招標范圍:東南西環橋梁防撞墻涂裝面積約227000平方米。發包價為8144325.35元。
2.3計劃工期為25個日歷天。
2.4本次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并具備建設主管部門核發的以下資質其中之一:①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或以上資質;②橋梁工程施工專業承包一級資質。近三年內(即2012年1月1日至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日止,計算時間以發包人出具的類似工程交工驗收證書或無交工驗收而一次性竣工驗收的竣工證書為準),至少成功地獨立完成過2項類似橋梁工程維修項目,并在人員、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施工能力。具體資格審查條件附錄1~附錄6詳見公告附件。
3.2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3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參加投標;若存在單位負責人[1]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2]、管理關系[3]的不同單位、或同一母公司[4]多家子公司,不得同時參加本次招標項目的投標,否則均按廢標處理。
3.4投標人還應在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辦理投標企業IC卡,無IC卡號的資格申請將不予受理;項目負責人應在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辦理備案且處于非鎖定狀態。IC卡的辦理詳情參見廣州公共資源交易網站(http://www.gzzb.gd.cn)服務指南欄目。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請投標人于 2015年10月26日至 2015 年10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時至11:30時,下午14:00時至16:00時(北京時間,下同),到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廣州市天河區天潤路333號)報名及購買招標文件(購買招標文件的經辦人須為本項目的項目負責人)。提交如下1套加具封面后裝訂成冊資料:
(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企業資質證書副本、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副本項目負責人公路工程專業壹級注冊建造師及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加蓋單位公章的復印件(原件備查);
(2)經辦人第二代身份證復印件(原件備查)及單位介紹信原件(或法定代表人委托書原件)
(3)提交1份符合3.1條資格業績要求加蓋公章的復印件(原件備查):同時具有中標通知書、合同協議書、交工驗收證書(或無交工驗收而一次性竣工驗收的竣工證書)。業績證明材料須能反映工程類別等內容。
(3)《廣州建設工程投標報名申請表》2份(下載地址:http://www.gzzb.gd.cn),不需裝訂。
上述資料,一經查實弄虛作假,將取消投標人的投標資格及中標候選人資格,沒收投標保證金,并上報主管部門進行嚴肅處理。
4.2招標文件每套售價500元人民幣(現金),招標文件的圖紙每套售價500元人民幣(現金),售后不退。
5.投標文件的遞交
5.1 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申請截止時間,下同)為 2015年11月17日9時0分,投標人應于2015年11月17日8時30分至 9時0分將投標文件遞交至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廣州市天河區天潤路333號)。
5.2 提前或逾期送達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6.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民營經濟報》、中國采購與招標網、廣東省招標投標監管網、廣州公共資源交易網上發布。如媒體發布公告的詳細內容不一致者,以廣州公共資源交易網站公告為準。
在規定的報名期間,報名的投標人不足3名時,招標人依法有權:(1)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發布公告延長接受報名時間。在延期報名時間內,已報名投標人的資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補充資料,未報名的投標人可根據公告的約定參與報名。(2)依法重新招標。
7.聯系方式
招標人:廣州交投城市道路建設有限公司
地 址:廣州市海珠區新港東路環城高速新洲入口1號
郵 編:510308
聯系人:陳工
電 話:020-8256 3978
招標代理:廣東采聯采購招標有限公司
地 址:廣州市越秀區環市東路472號粵海大廈18、23樓
郵 編:510075
聯系人:趙小姐
電 話:020-8765 1688-127
傳 真:020-8765 1698
2015年 10月20日
[1]單位負責人是指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代表單位行使職權的主要負責人。
[2]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總額的50%以上。
[3]管理關系是指不具有出資持股關系的其它單位之間存在的管理與被管理關系,如一些事業單位。
[4]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直接監管的中央企業均不屬 “母公司”,其一級子公司可同時對同一標段提出投標申請,但同屬一個子公司的二級子公司不得同時對同一標段提出投標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