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遂寧市安居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安居城市范圍內橋梁安全檢測采購項目(第二次)競爭性磋商采購公告
分類:工程招標
創建時間:
2017-08-14 13:48
采購項目名稱 | 四川省遂寧市安居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安居城市范圍內橋梁安全檢測采購項目(第二次) | ||
采購項目編號 | 5109042017000266 | ||
采購方式 | 競爭性磋商 | ||
行政區劃 | 四川省遂寧市安居區 | ||
公告類型 | 競爭性磋商 | ||
公告發布時間 | 2017-08-11 17:30 | ||
采 購 人 | 四川省遂寧市安居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
采購代理機構名稱 | 四川鴻圖嘉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項目包個數 | 1 | ||
各包描述 | 附件 | ||
供應商參加磋商應當具備的資格條件和應當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 |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須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4、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5、參加本次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違規記錄;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二)、根據采購項目提出的其他條件:1、國家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具有主體結構工程檢測類和鋼結構工程檢測類的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資質證書;2、具有省級及以上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頒發的計量認證證書( CMA ),并包含橋梁檢測參數; 3、企業注冊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區域內的外地企業,必須辦理四川省省外施工、監理入川承攬業務信息錄入證,且本項目擬定的項目管理班子所有成員必須為辦理入川備案登記的人員;4、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 ||
磋商文件發售方式 | 現場發售 | ||
磋商文件發售及供應商報名時間 | 2017-08-14 09:00到2017-08-18 17:00 | ||
備注 | |||
磋商文件售價 | 磋商文件售價:人民幣4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投標資格不能轉讓)。 | ||
磋商文件發售及供應商報名地點 | 遂寧市河東新區正黃中心九樓四川鴻圖嘉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供應商報名方式 | 供應商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只需提供單位介紹信、經辦人身份證明;供應商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證明。 | ||
供應商遞交響應文件起止時間 | 2017-08-24 14:00到2017-08-24 14:00 | ||
供應商遞交響應文件地點 | 遂寧市河東新區正黃中心九樓四川鴻圖嘉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供應商接受資格審查及參加磋商時間 | 2017-08-24 14:00 | ||
供應商接收資格審查及參加磋商地點 | 遂寧市河東新區正黃中心九樓四川鴻圖嘉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備注 | |||
供應商交納磋商保證金的金額和繳納方式 | (1)金 額:6000元。(大寫:陸仟元整) (2)交款方式:銀行轉賬 (3)轉匯憑證上應注明“磋商項目名稱(項目名稱可簡寫)及磋商編號”;且磋商保證金轉賬采用公對公賬戶,私人賬戶所轉保證金無效,視為未交保證金。 收款單位:四川鴻圖嘉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開戶行: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金牛支行蓉北商貿大道分理處。 銀行賬號:4402243209100031766 投標保證金截止時間:2017年8月22日(投標保證金必須8月 22日16時30分前到帳,過時作放棄投標資格處理) (4)保證金退還:未成交供應商的保證金,將在成交通知書發出后5個工作日內退還;成交供應商的保證金,在采購合同簽訂生效,并在政部門備案后,且交付1份合同原件予招標代理機構后,5個工作日內退還;保證金的退還不計付利息。 注:未成交供應商保證金退還,在成交通知書發出后5個工作日內,帶介紹信原件及開戶許可證復印件加蓋鮮章到代理機構辦理退還保證金手續。 | ||
采購人地址和聯系方式 | 地 址:遂寧市安居區 聯 系 人:陳先生 聯系電話:0825-8665800 | ||
采購代理機構地址和聯系方式 | 地 址:遂寧市河東新區正黃中心九樓 聯 系 人:楊女士 聯系電話:0825-8085399 | ||
采購項目聯系人姓名和電話 | 聯 系 人:陳先生 聯系電話:0825-8665800 | ||
備注 | |||
采購預公告連接 |
信息來源:http://www.sczfc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