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8月11日,安徽省應急管理廳發布了關于滁州市全椒縣滁來全快速通道跨襄河在建大橋“2019·9·1”較大坍塌事故調查報告。記者從報告中了解到,2019年9月1日上午10時52分左右,由安徽新建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承建的滁來全快速通道跨襄河在建大橋在進行鋼箱梁滑移作業時發生貝雷梁垮塌,事故造成4人死亡,15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約1049.56萬元。
事故直接原因為部分貝雷梁支架存在結構缺陷和現場施工存在違章指揮、違章作業。事故間接原因為現場管理、參建單位管理、監管部門管理方面存在缺失。經調查認定,全椒縣滁來全快速通道跨襄河在建大橋“2019·9·1”較大坍塌事故是一起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事故責任認定,陳國順,中機建(上海)鋼結構股份有限公司全椒縣襄河大橋勞務隊隊長,負責該公司襄河大橋鋼結構安裝全面工作。對施工現場安全管理不到位,對于出現重大異常現象時,陳國順未及時叫停、查明原因、采取措施,指揮施工人員繼續頂推,直至事故發生。其對事故的發生負有主要管理責任,建議依法由公安機關立案調查。雷暴,安徽新建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滁來全快速通道全椒段PPP工程項目副經理,實際負責項目部全面工作,對事故發生負有主要管理責任,建議依法由公安機關立案調查。王輝,鎮江恒建鋼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負責該公司全面工作。其公司提供租賃的部分貝雷梁、鋼銷等設備設施存在質量缺陷,對事故的發生負有主要管理責任,建議依法由公安機關立案調查。對11名事故企業相關責任人、8名行政機關相關責任人和事故相關責任單位給予處理建議。
在事故防范措施建議中,調查報告要求,強化領導,嚴格督促有關部門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監管職責;強化監管,切實履行交通建設工程監管職責;強化執法,切實加大違法行為查處力度;強化管理,嚴格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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